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动力强劲,文化消费新场景层出不穷,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数字文化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处于良好发展时期,尤其是数字化的不断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以特色化、专业化、生态化、创新性为特点,为激活社会发展活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可能。
数字化是近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在政策方面给予了一系列支持。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和统筹。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数字经济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利好条件。
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如云演艺、云展览和沉浸式业态等。争取2025年,培育20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各具特色、活力强劲的中小微企业,打造5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2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顺应网络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将优质内容、基础设施和先进技术、人才等汇集到互联网主阵地,将重点集中在移动端,并引进5G、大数据、AI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加强新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
数字技术改造了传统文化产业的整个产业链,反映了数字技术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乘数效应和叠加效应。在传统文化产业中,传统产品最重要的功能是输出单向信息;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文化产业的体验价值不断上升,并成为整个行业的重要趋势,它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智能化是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发生的最重要改变。智能化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智能化生产、管理和服务。在数字文化产业中,智能化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产业发展。
第二,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文化产业,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之间通过数字技术进行互动交流的频率和体验不断提升。人与内容的跨屏交互,将逐步改变传统的单向内容呈现,使交互感成为文化数字化场景的重要特征。
第三,沉浸式是数字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方向。在信息获取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正在通过5G+8K、XR、AI、元宇宙等技术,寻求构建实体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无感切换,以及无缝衔接的沉浸式物联网融合体验。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用户将被带入虚拟世界体验身临其境之感,并全身心地沉浸在其中。实践证明,将沉浸式体验应用于数字经济文化产业中,可以大大增强用户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和价值。
第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对文化产业的生产、传播、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数据分析和精准管理,实现更佳的用户体验、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和更好的经济效益。科技的发展,推动文化产品的消费者通过驻留、回放等手段欣赏文化产品,从而形成新的消费习惯,并带动相关消费的增长。
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链中参与生产、消费等环节的群体角色在不断发生变化,各生产要素也在融合、创新的大趋势下开始发挥更大价值,通过不同生产要素的共享、集聚、耦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并创造新的商业模式。
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包括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强化科技在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
强调体验的沉浸式数字经济已经让传统的文博旅游产业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模式,衍生出了诸如三维建模、全息投影、互动投影等数字技术的应用。许多旅游景点、历史博物馆已经开始为人们提供全新的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未来在云演艺、云展览等方面,数字技术无疑将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关键性数字装备将迎来巨大市场机遇,有望在数年内实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光学动作捕捉设备、3D影视拍摄设备、数字沉浸式光影设备等关键性数字装备水平,决定着数字文化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水平。我国瞄准数字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推动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不断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制造水平。
数字化升级已经成为推动文化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十年来,文化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线始终伴随着科技的革新与进步,已成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抓手。随着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不断融合发展,以数据驱动、人机协同、共创分享等为特征的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从而推动数字文化产业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