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这些关于交易成本、交易平台的战略部署引起广大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作为经历十五年招采行业发展演变的业内人士,笔者也始终在跟踪要素交易成本方面的政策和实操变化,研究采购流程对于要素交易成本的影响。
一、数字经济下的招采行业发展趋势
(一)数字经济下电子招标投标快速发展
随着互联网发展的巨大红利进一步深入到社会主义建设方方面面,我国已全面开启数字经济发展新时代。《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已颁布近十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也已完美收官,取得了非常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数字化技术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成为当下行业交易方式的主流趋势,在各行各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招采行业的交易成本逐渐降低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模式对招采行业降低要素交易成本、节能降耗带来了显而易见的成效,但影响要素交易成本的因素很多,还需要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各类控制方式共同促进,才能让降低交易成本成为招采行业的长效机制。
招采行业与交易成本有关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对招标范围的重构。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颁布之前,作为行业交易主体的政府、国企单位的主流认知是尽量扩大招标采购的范围,将尽可能多的项目纳入到程序采购中,严格履行与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这也使招采项目繁多、程序繁杂、采购组织机构庞大,交易成本越来越高。目前的行业政策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将招标采购范围依法进行了收缩,提高了依法必招的金额标准,应招必招全部纳入电子化。不纳入监管范畴的项目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快捷、简便的采购方式。
二、招采行业降低交易成本的顶层设计
(一)招采行业交易改革的主要内容
降低交易成本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招采行业的交易载体数据化和电子化变革、交易模式融合性创新、交易范围分层分级管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放融合、采购流程智能化和标准化、要素交易过程虚拟化及云端化等。这些改革与探索绝大部分都与国家的数字经济战略息息相关,数字经济为行业变革提供了坚实的赋能基础。
(二)数字经济下招标采购的主要特点
1.线下转线上的不见面交易模式
电子化全流程招标投标使投标成本、采购成本、沟通成本等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随着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交易模式广泛推广,与之配套的采购文件模板化、采购流程标准化、异地投标、远程评标、平台间互联互通、在线确认和审核、自动监管推送、档案存放模式等操作方式均会逐步普及,对于交易成本的降低起到了良好的保障和助推作用。
2.数据价值赋能智慧采购
数字经济时代,汇集在一起的数据资源会越来越庞大,这为人们收集、整理、运用数据资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大数据在招标采购程序中的运用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采购管理的质量和执行效率。比如搜集历史信息,判断项目的发展方向,以此制订科学高效的招标方案,认识和管控采购可能的风险等,同时将人力从招标采购程序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消极影响。数据的挖掘和运用也可以为招标采购管理提供可参照的依据,节约采购管理成本,并在相关采购流程中运用大数据资源进行论证和分析,实现全过程一站式、体系化、场景化的应用目标。通过数据运用,政府和企业能够全面感知和预估公众所需的各类需求热点,提供更加智能化的交易事项服务。同时利用数据工具对需求进行多维度多层次分析,使政府和企业服务更精细化。
3.需求与响应零距离,整体采购效率大提速
全面数字经济环境下,采购人发起的常规项目采购主要流程、小型项目快速简易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甚至是采购流程前后延伸的需求调研整理、市场寻源、验收、绩效评价、合同管理等程序均可利用数字经济的赋能,促使效率极大程度的提升。
当采购人存在项目需求时,可通过已经建立的数字专属渠道发布广播信息或点对点信息,同时根据快速反馈机制和大数据自动筛选潜在供应商,快速完成市场寻源和意向应答。在明确需求的条件下,按招标投标机制快速启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正式进入供应商择优选择工作模式,在零距离、不见面交易模式下,通过数字技术,在线完成发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署等采购流程工作。后续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结款、评价等收尾事项在线结案,与需求确认阶段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将供应商的业绩、合同完成情况、评价等信息同步到交易专属渠道和电子交易平台,可为同类项目数据池提供有关的项目数据,充实用于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数据资源。
三、招采行业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向
(一)政策法规成本导向促进降低交易成本底层变革
随着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陆续修订实施,各项政策法规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得到了制度上的重视和保障。近两年国家部委及地方均出台了一些规定和措施,进一步落实有关降低交易成本的指导精神。特别是在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发布后,在招采行业具体交易环节中提效降费的各种措施和手段得到了更加具体的呈现。简化招标条件成为降低交易成本前置风向标,只有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的才要审批,大大简化或者放开了非审批类项目的招采工作。特别是在EPC项目中要求简化报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部分环节可采用“承诺制”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地方在执行过程中采用后补方式先行开展前置程序等。此外,多地已经优化保证金递交选项或者明确要求不再收取保证金。同时再辅以创新招标模式,如合并招标,将同类型、同系统、同资质、同地块等可同步开展的项目进行合并,再如预选招标可对适用的项目同时确定多名预选中标人,后续具体项目就会高效快捷地进入合同签订及项目开展程序,有利于减少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二)交易全过程管控提升采购效益
数字赋能招标采购交易全过程,使采购效益得到极大程度的优化,目前我国以立法形式确认的主要采购方式就是招标采购,其有着完善的法定规程,交易各方能够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招标采购的有关操作。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信用体制建设渐显成效,竞争手段和采购方式多元化,在复杂多变的招标采购交易政策环境下,需从科学制订招标方案、实行阳光采购、完善招标投标绩效后评估机制等方面着手提升价值采购效益。
(三)交易方式体系搭建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政府采购法》明确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但应更加强调依法选择采购方式,高质量高效率执行采购程序。国有企业采购中还存在不管金额、种类,一律按公开招标方式执行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各种交易方式混用以及选择标准混乱仍然存在,有些地方甚至以领导批复决定为准。为此,必须走出误区,了解和熟悉多种交易方式的运用场景,合理选择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
(四)交易载体选择对交易成本的促进
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在提升公共采购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业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招采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推动力。因此,交易系统供给应进一步引入市场力量,促使市场主体通过创新等手段以更合理的价格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更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目标。一是地方政府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之机,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交易中心建设交易系统;二是大型国企自建交易系统实施系统内的采购交易活动全流程;三是其他各参与主体积极加入电子招标投标领域拓展市场,如信息系统开发公司、代理机构、行业组织等。
四、降低交易成本要注意防范的风险点
在国家“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全行业都在提质增效,招采行业降低交易成本的改革措施也逐步向纵深推进,为交易主体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但在持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也要关注到一些可能的风险。
一是防止过度关注交易成本的降低,导致交易环节出现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或者交易组织程序的随意。在招采行业,招标投标要素交易成本并不是越低越好,应是合理并适度。对交易过程中专业的人员交付成果、规定的必要执行程序、所耗费的必要资源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成本的。
二是防止借降低交易成本之名,行规避流程之实。招标投标执行程序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实施,重要的流程环节以及必要的规则底线必须要把握。绝不能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损害招标投标制度的顺利有效落实,更不能借降低交易成本的名义故意规避有关的程序或者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
五、结语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招采行业内各监管机构、市场交易主体要把握政策导向、创新改革试点,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多维度的综合思维,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模式,为促进要素交易成本降低贡献各自的智慧。要注重项目招采的高效高质,在交易成本降低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执行过程的精准和高效,进一步完善整体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