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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内涵、行业界定和规模测算
数加文化2023-03-27

  数字经济是随着蓬勃发展、不断演进的数 字技术而产生的新经济形态。对这样一个发展 中的概念,对其没有也难有一致的认识。在内 涵把握、行业界定、规模测算和就业贡献等方 面,各国有着较大差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社会学家西摩·马丁·利普塞特有言:“只 懂得一个国家的人,他实际上一个国家都不懂。” 比较分析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国家的情况, 对我们深刻理解华夏大地的数字经济大有裨益。

一、中国:数字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

  (一)基本认识和规模测算

  数字经济是计算机相关的经济活动,其经 典定义来自《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 倡议》(2016)。该倡议认为,数字经济是指以 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 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 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 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它精准阐明了 推动数字经济新形态必不可少的“三驾马车”:①新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也即数字技术;②新要素——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或者说数 据;③新设施——现代信息网络,也即新基建。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 (2021)》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 规划》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均以此为基础。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是国内最早系统研究 数字经济的国家智库,它把数字经济分为数字产 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 济的基础部分,也即信息通信产业,包括电子信 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业、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四个子行业;产业数字化是 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是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 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 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后,信通院在“两 化”基础上相继加上了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 化,从而有了今天的“四化”框架。

  需要注意,信通院在规模测算中仍只计 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我们可以 用“两个不断提升”来概括信通院测算的核心 结果。一是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的比重不 断提升,由2005 年的49.1% 提升到2021 年的 81.7%。从这个角度来说,数字经济是一种融 合型经济,其作用和价值主要是融合赋能,助 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数字经济在GDP 中的比重不断提升,由2005 年的14.2% 提升 到2021 年的39.8%。因此,数字经济日渐成为经济本身(OECD,2015)。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 纲要提出了新的名词——“数字经济核心产 业”。根据《纲要》,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 产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为7.8%,并把2025 年达到10% 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的20 个主要指标之一。国务院《“十四五”数 字经济发展规划》对这两个数据又进行了强调。

  2021 年6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经济 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把数字经济产 业范围确定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 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和数字化效率 提升业等5 个大类,以及32 个中类和156 个小类。并明确:前4 个大类是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 经济核心产业;第5 大类是产业数字化部分。

  (1)数字产品制造业,包括6 个中类:计 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 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 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

  (2)数字产品服务业,包括5 个中类:数 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 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

  (3)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5 个中类:软 件开发、电信/ 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 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 应用业。

  (4)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7 个中类:互 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 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 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包括9 个中类: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 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 其他数字化效率提升业。

二、美国:数字经济是全美第四大行业

  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于2018 年 首次构建了数字经济卫星账户,进行了规模测算。之后每年修正更新,迄今已发布5 份年度报告。BEA 最早(2018 年)是把数字经济划分为数字使 能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和数字媒体三大类,2020 年修订为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和收费数字服务, 2021 年对下设小类进行了完善。根据当前标准, 美国数字经济可分成以下3 个大类、10 个小类。

  (1)基础设施,分为硬件、软件和设施;

  (2)电子商务,分为B2B 电商和B2C 电商;

  (3)收费数字服务,分为云服务、电信服 务、互联网和数据服务、数字中介服务和其他 收费数字服务。

  其中,设施和数字中介服务尚未纳入统计。已纳入统计的8 个小类共对应着47 个NAICS (北美行业分类体系)行业。

  (一)增加值规模:2.14 万亿美元,增长 4.0%

  根据BEA 数据,数字经济是美国继房地 产和租赁业、政府、制造业之后的第四大行业 (2019 年)。2020 年,美国数字经济现价总产 值是3.31 万亿美元,按不变价增长3.8% ;现价增加值为2.14 万亿美 元,按不变价增长4.0%, 占GDP 的10.2%。2012 年—2020 年,数字经济实 际增加值年均增长6.3%, 明显快于GDP 整体。但 数字经济根植于经济系 统,与国民经济保持着同 进同退的基本发展趋势 (如图1 所示)。

  几乎所有(97.5%) 的增加值来自于以下5 个NAICS 行业:信息 (40.8%)、专业和商业服 务(19.1%)、批发贸易 (19.0%)、制造(10.5%) 和零售贸易(8.1%), 集 中度非常高。其中,专业 和商业服务业贡献的增加值主要来自计算机系 统设计及相关服务(16.3%),制造业主要来自 计算机和电子产品(8.6%)(如表1 所示)。

  (二)行业结构:软件是最大子行业

就8 个细分行业来看,软件、电信服务和 B2B 电子商务是三大子行业,2020 年现价增加 值占比分别为23.1%、18.7% 和15.6% ;硬件和 其他收费数字服务的规模也较大,占比在10% 以上。B2C 电商和云服务的规模不大,但增速 快,分别高达22.4% 和15.3% ;其他行业的增速均不及10%,其中电信服务、B2B 电商和其 他收费数字服务负增长,2020 年增加值分别减 少1.7%、0.8% 和0.7%。除互联网和数据服务 规模不大、增速不高外,我们可用“10%-10%” 对其他7 个行业进行概括——份额超过10% 的 子行业,增速低于10% ;份额低于10% 的子行 业,增速高于10%。这表明不同行业的规模差 距在缩小(如表2 所示)。

  就行业结构来看,电信服务、硬件和软件的 趋势性变化非常明显,2005 年它们是前三大行 业,后分别成为第二大(2018 年)、第四大(2013 年)和最大行业(2018 年),即由“一二三”转 变为“二四一”,并持续至 今。总体来看,软件、B2C 电商、互联网和数据服务、 云服务四个行业占比呈上 升趋势;硬件和电信服务 呈下降趋势,主要因其价 格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下 降;B2B 电商和其他收费数 字服务则呈现先升后降趋 势,拐点分别在2016 年和 2013 年(如图2 所示)。

  (三)贡献5.3% 的就业岗位

  数字经济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也是重要的就业渠道。根据BEA 数据,2020 年数字经济提供了781 万个全职和兼职工作岗位,占总就业岗位的5.3%,是全美第8 大就业渠道,超过了很多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且数字经济贡献的就业岗位数量仍在增加,2012 年—2020 年,年均增长2.5%,2019 年—2020 年,增长1.2%(如图3 所示)。

  与增加值一样, 几乎所有(94.7%) 的数字经济就业来自同样的5 个N A I C S 行业, 不同的是前三名的排序。贡献就业岗位数量最多的行业依次是:专业和商业服务(30.8%)、批发贸易(23.6%)、信息(22.2%)、制造(10.4%)和零售贸易(7.8%)。其中, 专业和商业服务业贡献的就业主要来自计算机系统设计及相关服务(27.0%), 制造业主要来自计算机和电子产品(8.7%)(如表3 所示)。

三、加拿大:ICT 占数字经济规模的近九成

  (一)两种划分方法 加拿大统计局在借鉴OECD 和BEA 做法基础上,分别于2019 年和2021 年提出了两种 互补但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数字经济。

  第一种是数字经济活动的产品框架。2019 年5 月,加拿大统计局发布《衡量加拿大数字 经济活动:初步估计》和《衡量加拿大数字经 济活动:2010—2017》。其中,并未给出数字经 济的具体定义,而是提供了一份反映数字经济 活动的产品工作清单,分成了以下三类,共对 应着70 个供应和使用产品码(SUPC)行业, 其中有36 个属于全部数字化产品,34 个属于 部分数字化产品。

  (1)数字使能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硬件、 软件、电信设备和服务、支持服务、设施和物 联网;

  (2)数字订购交易,也即电子商务;

  (3)数字交付产品。

  第二种是实验性的数字供应和使用表 (SUTs)。2021 年4 月, 加拿大统计局发布 《2017—2019 年数字供应和使用表》,把数字 产业分成6 个一级行业。本文的分析将基于第 二种方法,主要介绍2019 年的情况。

  (1)ICT,包括硬件、软件、电信和其他 服务4 个二级行业;

  (2)数字中介平台;

  (3)数据和广告驱动 的数字平台;

  (4)在线零售商和批 发商;

  (5)提供金融和保险 服务的纯数字公司;

  (6)其他仅以数字方 式运营的生产商。

  (二)规模和行业结构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数 据,2019 年加拿大数字 经济规模为1178 亿加元, 同比增长5.7%,占GDP 的比重为5.5%。数字 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当前规模 略低于采矿、采石和石油天然气提取,略高于 教育服务,是全国第8 大行业(如图4 所示)。ICT 是数字经济中的最大行业,占比高达 88.5%。ICT 的二级行业甚至比其他一级行业 的规模还要大,以软件和电信为最,分别占数 字经济的40.8% 和31.8%。ICT 之外的5 个一 级行业,合计仅占数字经济规模的11.5%。规 模较大的依次是在线零售商和批发商、提供金 融和保险服务的纯数字公司、数字中介平台, 占比分别为4.4%、2.9% 和2.7% ;数据和广告 驱动的数字平台、其他仅以数字方式运营的生 产商占比较低,分别为0.8% 和0.7%。

  ICT 的规模最大,但增速最慢,2019 年 仅增长3.6%。其他5 个一级行业均快速增长, 增速最低的也有15.7%。其他仅以数字方式 运营的生产商达到41.1%,数字中介平台达 到34.1%(如表4 所示)。

  (三)贡献4.5% 的就业岗位

  数字经济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不断增加, 2019 年达到88.2 万个,占总就业岗位数的4.5%, 近两年每年提升 0.2 个百分点。

  数字经济对就业的贡 献和对GDP 的贡献明显 不同。ICT 贡献了数字行 业GDP 的88.5%,但就业 贡献度仅为76.7%。就各 行业而言,软件是最大子 行业,贡献的就业岗位数 也最多,达到45.9% ;电 信的行业规模和就业岗位 数均居第二位,但就业贡 献度(14.2%) 远不及行 业规模贡献度(31.8%)。

  与电信行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数字中 介平台, 其就业贡献度位居第三位, 为 10.3%,远大于对行业规模的贡献(2.7%)。其他仅以数字方式运营的生产商、数据和广 告驱动的数字平台、在线零售商和批发商对 就业的贡献度明显大于对行业规模的贡献 (如图5 所示)。

  加拿大数字经济的 地域分布十分集中,主要 在安大略和魁北克。2019 年两省贡献了全国69.1% 的数字经济工作岗位,而 且在总就业岗位中的比例 也最高,分别为5.4% 和 4.7%,是全国13 个行政 区中超过平均水平的两个 地区(4.5%)。同样地, 数字经济规模占GDP 的 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5.5%)的也仅有安大略 和魁北克两省,占比分别 为6.8% 和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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