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们一打开各政府网站都可以看到“专精特新”这个词条,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是新发展格局的的稳定器;“专精特新”企业是未来产业链的重要支撑,是强链补链的主力军。
那么,到底什么是“专精特新”呢?
“专精特新”小巨人定义
一句话定义:“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专注一个细分市场,并拥有自己的独门绝技!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就是行业的隐形冠军!
如何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呢?
工信部于2022年6月制定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演变路径明确为: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政策依据
2022年6月1日,国家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提出了“优质中小企业”的概念。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并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及各层级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进行了相对完整和统一的界定。
《办法》要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服务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
2022年10月17日,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目标和培育措施,形成与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
2023年01月03日,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原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改为“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截至目前,我省获批47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57家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收集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3000多家。自《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各地区企业踊跃申报,第一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获批3862家,第二批获批699家。
附件:
湖北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查询:http://jxt.hubei.gov.cn/bsfw/bmcxfw/gjjzjtxxjrqymdcx/index.shtml
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查询:http://jxt.hubei.gov.cn/bsfw/bmcxfw/xqrcx/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 第一层级: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全省培育目标是10000家左右。
► 第二层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全省培育目标是4000家以上。
► 第三层级: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全省培育目标是500家以上。
二、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报?
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
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新兴特色产业链为主(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
三、企业怎么参与评价和申请?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原则开展。
►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省经信厅和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信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年2批,第一批3月底前,第二批10月底前。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省经信厅和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由省经信厅认定为“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经信厅和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评定标准
► 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 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 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 25 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 80%以上(5 分)
B. 70%-80%(3 分)
C. 60%-70%(1 分)
D. 60%以下(0 分)
2.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 10%以上(10 分)
B. 8%-10%(8 分)
C. 6%-8%(6 分)
D. 4%-6%(4 分)
E. 0%-4%(2 分)
F.0%以下(0 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 2 年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 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 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 分)
B.二级(3 分)
C.一级(0 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 10%以上(10 分)
B. 8%-10%(8 分)
C. 6%-8%(6 分)
D. 4%-6%(4 分)
E. 2%-4%(2 分)
F. 2%以下(0 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 50%以下(5 分)
B. 50%-60%(3 分)
C. 60%-70%(1 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 1-3 个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 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 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 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 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 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10%以上(10 分)
B.研发费用总额 400-5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8%-10%(8 分)
C.研发费用总额 300-4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6%-8%(6 分)
D.研发费用总额 200-3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4%-6%(4 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3%-4%(2 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 20%以上(5 分)
B. 10%-20%(3 分)
C. 5%-10%(1 分)
D. 5%以下(0 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 分)
B.省级(8 分)
C.市级(4 分)
D.市级以下(2 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 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七、湖北各地对优质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一览表
湖北各地对优质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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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政策文件 |
奖励金额 |
湖北省 |
《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
武汉市 |
《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对武汉市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对当年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
武汉洪山区 |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 |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武汉青山区 |
《青山区(化工区)促进化工园区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区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武汉东西湖区 |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
武汉经开区 |
《武汉经开区“助跑计划”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0万元、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武汉蔡甸区 |
《蔡甸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 |
武汉黄陂区 |
黄陂区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工业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级予以1:1配套(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各级的奖励总额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100万元)。对进入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的企业,区级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 |
黄石市 |
《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
十堰市 |
《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
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孝感市 |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对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
荆门市 |
《荆门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
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黄冈市 |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咸宁市 |
《咸宁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天门市 |
《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万元。 |
(备注:以上政策梳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区域的经信部门)
来源:武汉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