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武汉市发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和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等四个方面,共21条。
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贴息支持、返汉上岗补贴,鼓励企业接收在校大学生(含职业院校)顶岗实习,适度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加大农业生产企业补贴力度等政策,首期2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正在紧急筹措中,将建立全额贴息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的无息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5个月各类参保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5个月各类参保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3月到8月降低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3%;1月到6月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至2020年底,对二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22%的优惠,对三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14%的优惠降低物流成本等6条政策,着力点在于“该减负的减负”,切实降低企业在税费、用工、能源方面的经营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延迟还款期限和调整还款方式等对企业予以全力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下调担保费率;优化融资应急资金,将支持对象拓展到中小企业,并在2月至12月,免收融资应急资金使用费等。着力点在于“该展期的展期”,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政策措施还提出,完善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