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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下调 管道运价平均价格下降15%
众创网2017-09-01

30日消息,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管道运价平均价格下降15%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发改委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相关管道运输价格。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该负责人表示,一是通过加强成本监审核定管道运输价格,将引导管道运输企业主动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支出,提高管道运行效率。

二是激励企业在监管周期内通过降本增效获得更高回报,促进管道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促进天然气市场化交易。核定出各管道运输价格后,每一个入口到出口的运输价格清晰明了,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可以约定运输路径并按此结算运输费用,为天然气市场化交易奠定基础。

四是为管道独立运行创造条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分步推进油气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先行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管道独立运行做好准备。

每年为直接用气行业企业减负70亿元

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按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约700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

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将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发改委此次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各地要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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